一、總體目標與原則
政策堅持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自主自愿、協同推進,圍繞擴大保險覆蓋范圍、增加保險品種、提高保障標準,建立 “1 + 6” 制度體系。目標是到 2030 年,形成 “一主兩輔一疊加” 的農業保險新格局,實現三大主糧作物完全成本保險投保率達到 70%,農業保險深度和密度分別達到 1% 和 500 元 / 人。
二、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
保大宗農產品:穩定發展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保險,筑牢基礎保障。
推特色保險:支持各地特色農業保險,優化財政補貼,保障范圍從生產成本,擴大到農產品價格和農民收入。
創新商業險:推出更多商業保險產品,滿足農業經營主體多樣化需求。
護天然橡膠:全面開展天然橡膠綜合保險,保障產業穩定。
探索新模式:推廣 “訂單農業 + 保險 + 擔保 + 信貸” 等模式,加強政府、銀行、保險、擔保多方合作,探索森林碳匯相關金融保險,引導資金流向農業農村。
三、健全保險運行機制
優化服務:完善基層保險服務體系。
應對大災:當政策性農業保險賠付率過高,超出一定比例時,政府給予保險機構補償,降低機構風險。
規范理賠:完善理賠機制和標準,讓理賠更公正,還將建設全省統一的農業保險管理平臺,實現線上化管理。
四、強化監督管理
管市場:建立保險機構日常監管制度,規范經營行為。
提質量:完善績效評價,提升保險服務水平。
防風險:建立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,保障農業保險市場穩定。
這一系列政策將為農業生產提供更好的風險保障,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。(文/農業之友 張帆)